新平县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5年07月29日15:00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接待室召开新平县总医院(新平县人民医院、新平县中医医院、新平县戛洒镇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及预算:
1.1采购项目:新平县总医院(新平县人民医院、新平县中医医院、新平县戛洒镇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新平县总医院(新平县人民医院、新平县中医医院、新平县戛洒镇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需求清单》
1.3本项目预算金额:18.46万元/年(预算金额参照2024年产生金额,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
1.4报价方式:本次采购只采单价,不采数量,据实结算。报价方式:1.在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单价限价基础上报整体(优惠率或下浮率%),不得分类填报不同优惠率或下浮率%。结算综合单价=单价限价×(1-优惠率或下浮率%)。2.未在需求清单的新增材料在供应商提供的进货单价上报整体(上浮率%),不得分类填报不同上浮率%。结算综合单价=进货单价×(1+上浮率%);未在需求清单的新增维修工时费按照其他维修单位的维修费用收取,供应商提供维修清单做为依据。
1.5采购方式:谈判;综合评分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对于新成立的企业,不做要求)、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查询(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是否属于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具有上述情况,如有,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许可的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必须入驻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平台)。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2,评分办法详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新平县总医院将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及报价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4、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4日-2025年07月2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可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
5、报名及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地址: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01室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7-702456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2025年07月24日